在展廳燈具設計和展品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,照明被設計為達到某種目的,以提高展品,表現出與不同的照明不同,二者缺一不可。
1.展覽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突出產品、營造品牌形象,而商業(yè)空間的主要目的是體現空間氛圍。在燈光運用方面,展覽設計對亮度的要求比較高,那么必須在氛圍和亮度上作出取舍。為了突出產品,展廳必須根據展品的材質和造型來設置燈光,盡量還原產品的固有色和質感,又要保證產品得到充足的光線。
2. 展覽設計強調藝術性和突出性,使展品在展覽中脫穎而出。 燈光在很多情況下扮演配角,有時甚至是主角。 展覽可利用豐富的頂光環(huán)境,從不同角度展示展品,展示高度、展示空間等進行展示,通過燈光突出展品最完美的一面。
3.與一般商業(yè)空間相比,展位空間的照明應突出展覽的關鍵部分或其特征部分。當觀眾參觀時,燈光可以起到引導作用,可以看到展品的優(yōu)點。同時,展示空間的照明在突出展品的主要優(yōu)勢的同時,也提供了一個典雅的展示空間,不能片面地反映展示效果,使光線過于明亮,觀眾的參觀顯得過于炫目。不同的展品,照明設計的展示空間必然是不同的。
因此,展覽設計和施工服務,滿足光,所有的好展覽設計和施工的需求特點是利用光的創(chuàng)造需要展示產品的功能和品牌的光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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